委各科室、所属各事业单位:
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、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》等相关规定,经过民主推荐、重点考察、任前公示等程序,经委党组2021 年2 月26 日研究决定:
何军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产业转型升级科科长(试用期一年),不再担任四级主任科员;
易富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价格与收费管理科科长(试用期一年),不再担任四级主任科员;
景舒相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科副科长(试用期一年),不再担任四级主任科员;
刘皓同志晋升为市发展改革委一级主任科员;
李恒松同志晋升为市发展改革委一级主任科员;
佘祖银同志晋升为市发展改革委一级主任科员;
王玮同志晋升为市发展改革委一级主任科员;
杨光明同志晋升为市发展改革委一级主任科员,原任二级主任科员自然免除;
彭颖同志晋升为市发展改革委一级主任科员,原任二级主任科员自然免除;
田应菊同志晋升为市发展改革委一级主任科员,原任二级主任科员自然免除;
付迪迪同志任市区域经济发展中心区域合作科科长(试用期一年),不再担任市区域经济发展中心区域合作科副科长职务;
刘宁同志任市区域经济发展中心产业发展服务科(循环经济发展科)副科长(试用期一年)。